海南省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產品清單(第一批)
發布時間:2020-04-02 15:44 幫助了1693人
摘要:為促進國家生態文明實驗區建設,加強塑料廢物污染防治,根據《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一次性降解塑料制品規定》第二條,禁止在此經濟特區生產,運輸,銷售,儲存和使用一次。
為促進國家生態文明實驗區建設,加強塑料廢物污染防治,根據《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一次性降解塑料制品規定》第二條,禁止在此經濟特區生產,運輸,銷售,儲存和使用一次。不可降解的塑料袋,塑料餐具和其他塑料制品,特別禁止一次性使用的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要進行庫存管理。禁止清單的制定和調整,由省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論證評估后提出,報省人民政府批準。并向社會公布了規則。我司制定了《海南省禁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清單(第一批)》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,將于2020年12月1日發布實施。特別聲明。海南省生態環境廳2020年3月19日(此案正在積極披露中)目錄海南省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產品清單(第一批)1.包含聚乙烯(PE),聚丙烯(PP) ),不可生物降解的聚合物(如聚苯乙烯(PS),聚氯乙烯(PVC),乙烯-乙酸乙烯酯共聚物(EVA)和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(PET))的一次性薄膜和袋1.1產品包裝袋1.1.1購物袋1.1。 2日常塑料袋1.1.3紙塑復合包裝袋1.2垃圾塑料袋2.包含聚乙烯(PE),聚丙烯(PP),聚苯乙烯(PS),聚氯乙烯(PVC),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(PET)等不可生物降解的聚合物材料,例如一次性餐具2.1盒子(帶蓋)2.2碗(帶蓋)2.3盤子2.4盤子2.5飲料杯(有蓋)2.6吸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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